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名称: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工保险采购项目
项目编号:JSXDF2024091201
首次公告日期:2024年09月05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采购公告、采购文件
更正内容1:
现将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:2024年9月14日14时00分,开标地点不变。
更正内容2:
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中→(二)评分标准与权重中
服务承诺4分 | 1.供应商承诺1(2分):等待期为60日的得1分,等待期为30日的得2分(承诺书格式自拟)。 2.供应商承诺2(2分): 承诺保险服务手册发放率达到100%得1分,不承诺不得分(承诺函格式自拟)。承诺普及投保事项及保险政策知情率达到100%得1分,不承诺不得分(承诺函格式自拟)。 |
调整为:
服务承诺4分 |
供应商承诺(4分): 承诺保险服务手册发放率达到100%得2分,不承诺不得分(承诺函格式自拟)。承诺普及投保事项及保险政策知情率达到100%得2分,不承诺不得分(承诺函格式自拟)。 |
更正内容3:
原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评审程序比选文件组成→三、价格响应文件→1.报价表中
序号 | 保险内容 |
保险责任 |
|
1 |
意外身故、伤残 |
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、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,按照《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(GB/T16180-2014)赔付,补偿金不少于30万元。 |
调整为:
序号 |
保险内容 |
保险责任 |
|
1 |
意外身故、伤残 |
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、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,按照《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》 (保监发[2014]6号)赔付,补偿金不少于30万元。 |
更正内容4:
原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评审程序比选文件组成→三、价格响应文件→1.报价表中
序号 |
保险内容 |
保险责任 |
3 |
住院津贴 |
保单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或疾病(生效前已患未治愈疾病的除外)住院在二级以上(含二级)医院或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,对被保险人住院予以给付不少于100元/天,每次住院给付限额30天,累计给付限额180天/年,续保人员无等待期,新保人员等待期90天。 |
调整为:
序号 |
保险内容 |
保险责任 |
3 |
住院津贴 |
保单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住院在二级以上(含二级)医院或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,对被保险人住院予以给付不少于100元/天,每次住院给付限额30天,累计给付限额180天/年。 |
三、其他补充事宜
1、本更正公告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的,以本更正公告为准,其他要求按原招标文件执行。
2、本更正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。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
联系方式:施女士(0513-83511796)
2.代理机构: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;
联系方式:孙女士 15906295903
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
2024年09月11日